双方当事人因终止合伙关系而达成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一方请求偿还欠款的,应否支持?
【要旨】双方当事人因终止合伙关系而达成的债权债务清算性质的协议,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规定》*十五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承诺书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识别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并予以审理。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的规定。”据此,欠款纠纷当事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原告以双方达成的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为凭据提起诉讼,开发区哪个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好,被告主张双方之间实际系合伙法律关系,不存在借贷事实,若人民法院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认定该清算协议系合伙人终止合伙关系后对投入财产的处理而达成的债权债务清算协议,被告应予偿还欠款。
请问,较、高人民法院为何要在此时发布《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负责人: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民间借贷纠纷,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开发区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为践行能动**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审判指导,较、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专门进行调查研究,经多次论证,开发区民间借贷纠纷律师怎么收费,起草制定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按照院**指示,研究室牵头,民一、民二庭派员参加,经过调查研究,多次论证,起草了本《通知》。
《通知》具体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妥善适用有关**措施、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以及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内容。这些内容基本涵盖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指导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比较全面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