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所说的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医疗费清单等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zui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离婚律师一般有两种收费方式
一种为定额性。例如,离婚案件争议财产50万元以内,金水区离婚诉讼代理律师,某律师的收费定额为8000元。**过50万元以后,**出部分按一定比例另外计费。
另一种是风险代理。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不付或只支付很少的一部分费用,离婚诉讼,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般在10%—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