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间借贷合同与保证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要旨】中国企业在境内借款给外国自然人且未流转至境外,并不涉及国际收支平衡,该民间借贷行为不应受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约束。同时,中国自然人为外国自然人境内债务向境内企业提供的担保,因受益人非境外机构以及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不属《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六条规定的对外担保范畴,而仅为具有涉外因素的担保;且该担保债务仅在境内风险转移,未损害国家经济利益,该担保合同效力不受国家外汇管理因素影响。
【解析】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民间借贷,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规定》*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规定》*十四条确定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边界。民间借贷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效力的认定应当以《合同法》*五十二条及《规定》*十四条为依据。
直系亲属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要旨】法律并不禁止直系亲属之间形成包括借贷合同在内的交易关系,巩义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咨询热线,但对直系亲属之间交易关系和债权转让关系的审查和确认,应考虑特定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有关当事人应依法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具体情况。在处理涉及直系亲属间交易关系的纠纷时,在意思自治和公序良俗的利益考量中应更强调公序良俗的价值取向,案件的处理结果应符合社会主义家庭道德观念与善良习俗,**考虑保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巩义哪个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专业,符合实体正义的要求。
【解析】在婚姻、亲属及继承关系领域,法律标准与道德标准之间的差距较其他领域更小,对直系亲属之间交易关系的认定与审查应比商业契约关系更为注意利益的平衡,特别是要注重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关注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当具体法条在特殊情形下有可能导致个案当事人的权利或者法律认可的秩序遭到损害时,巩义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咨询电话,为达到个案的社会妥当性、避免结论的荒唐,就应当突破具体规则,选择适用基本原则裁判。基于此,《规定》*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同样,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具有抚养、赡养义务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当事人如果以民间借贷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